阳光人事政务指南之五:考核、奖惩与任免
62、公务员考核的内容是什么? 答:公务员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63、公务员考核结果分为几个等次? 答:公务员考核结果设立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64、工作人员在哪些情况下不参加年度考核? 答:⑴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离职学习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⑵当年病(公伤除外)、私假累计超过半年的;⑶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有其它特殊情况的。 65、工作人员在哪些情况下参加年度考核、但不定等次或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答:⑴试用、见习期人员,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⑵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⑶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工作人员,在处分未解除期间,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处分解除后也不得补定等次。上述受处分人员在解除的当年及以后,按正常考核确定等次(处分期执行期限为:警告处分,半年;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一年;撤职处分,两年)。 66、工作人员受党纪处分如何确定考核等次? 答:按照中纪委、中组部、人事部组通字[1998]19号文件规定:⑴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⑵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因其它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⑶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⑷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⑸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⑹涉嫌违犯党纪被立案审查的,可以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其受审查期间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结案后,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视其所受处分种类,分别按有关规定办理。⑺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处分的,按党纪处分的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 67、工作情况发生变化的工作人员,其考核单位应如何确定? 答:⑴调任、转任的工作人员,由其调任、转任后的所在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次。其调任、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⑵挂职锻炼的工作人员,在挂职期间由挂职的单位提供情况,原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次。⑶本年度由军队转业的工作人员,由转业后的所在单位结合其转业时的鉴定和转业后的表现进行考核,确定等次。⑷单位公派学习、培训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仍由原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68、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分为几个等次? 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69、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多元化考核的方法主要有几种? 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多元化考核方法主要有百分考核法、量化考核法、绩效考核法、要素考核法、项目考核法、目标考核法等六种。 70、奖励的种类有哪几种? 答: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奖、记一等奖、授予荣誉称号。 71、公务员获得奖励后,哪些情况下应撤销其奖励? 答:⑴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⑵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⑶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的。 72、处分的种类有哪些? 答: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73、哪些情形下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 答:⑴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⑵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⑶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⑷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74、哪些情形下对公务员予以辞退? 答:⑴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⑵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⑶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⑷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⑸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75、哪些情形下不得对公务员辞退? 答:⑴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⑵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⑶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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