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市编办主任张达强就我市2006年1月1日贯彻施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答记者问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制订出台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将从2006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为此,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市编办主任张达强就我市贯彻施行《实施细则》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实施细则》颁布实施的背景? 答:《条例》是国家对事业单位实施法人登记管理的一部纲领性法规,该《条例》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有了基本的国家法规的规范。但是,随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的深入推行、全国各地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上的充分实践,特别是在《条例》修改稿和《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的有关法律问题和操作性问题未有统一的、规范的指导性意见。为了加强和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解决目前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国家登记局在总结近年来全国各地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上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酝酿出台了《实施细则》。 问:《实施细则》与《条例》的内在联系? 答:《实施细则》是《条例》的具体化,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具体规范。《实施细则》既对《条例》作出详细解释,又对相关登记管理事项及工作的开展作出明确规定,程序更细化,要求更明确,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两者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在:㈠《实施细则》以《条例》为制定依据,其结构的内容依据《条例》规定的大框架拟定而成;㈡《实施细则》对《条例》的有关内容和概念进行了细化,便于理解和操作;㈢《实施细则》对登记管理程序作了进一步规范,与网上登记有效结合起来;㈣《实施细则》对实践中形成的好的经验进行了提炼概括,科学地加以吸收。 问:《实施细则》的构成内容及其主要特点? 答:《实施细则》全文共九章八十六条,包括总则、登记管理机关与登记管辖、登记事项与程序、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证书使用和管理、监督管理及附则。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主客体对象、适用范围、程序要求、责任义务、监督检查等作了明确规定。主要有三个鲜明的特点:法规依据充分、实践操作性强、体现创新精神。 问:《实施细则》的颁布施行对我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有哪些影响? 答:《实施细则》的颁布实施对我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将更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各项要求更加严格,进一步促使事业单位增强登记意识、法制意识,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与管理。当然,对确立事业单位独立自主的法人资格和社会地位,维护事业单位合法权益、规范事业单位社会活动行为等方面也同样给予了充分的明确,赋予事业单位法人更多的法律权利。 问:《实施细则》施行与我市2005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如何衔接? 答:200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是《实施细则》正式施行后首次年检。总的要求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实施细则》,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时限办理年检。各事业单位法人要认真学习《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内容、时间等要求进行自查和申报年检材料。对截止2006年3月31日仍未申报年检的事业单位,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严格执行《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和第七十条的有关规定,公告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废止,同时给予其书面警告并通报其举办单位等处罚。 问:我市宣传贯彻《实施细则》有哪些方式方法? 答:从讲究实效的角度出发,结合我市实际,运用多种形式,保证每个事业单位都能够对《实施细则》有较深的认识。全市各事业单位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渠道了解:一是登录“东台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dongtai-js.china.cn),上网查询或下载;二是适时组织举办宣传《实施细则》和网上登记业务培训班。当然,各镇、市直各部门也可以结合本系统实际,运用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学习。 问:《实施细则》施行后,对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有哪些要求? 答:《实施细则》在赋予登记管理机关监督管理权限的同时,从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行为的角度,对登记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作了明确,对其未依法实施的行为及结果也给予了相关处罚规定。今后,我市将以《实施细则》颁布施行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法制意识,严格操作程序,规范工作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提高登记管理质量,创新登记管理制度,促进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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