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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务员的身心健康,鼓励和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营造努力向上,崇尚先进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提高机关效率,更好地为全市三个文明建设服务,我市决定建立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制度。
健康休养的范围和对象暂定为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2003年以来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优秀、记二等功、三等功及获得“人民满意公务员”称号的公务员。健康休养的期限一般为5—7天,健康休养期间按工作日计算,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健康休养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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