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不断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经市人民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及人数见职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东台市户籍;应届毕业生、未就业往届毕业生须是东台生源。特殊紧缺专业除外。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市黄海原种场财会岗位的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报考市公证处公证员的为25周岁-35周岁。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见职位简介表)。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7年9月23日—9月25日
每天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市人才市场(红兰路5号)
报名期间,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人才市场接纳考生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⑴在职人员报考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户籍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招聘职位有特殊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报到证或就业推荐表。⑵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另缴报名费100元。
四、考试方式、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2、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等)。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报考市文化馆声乐表演辅导员、市广电系统播音主持人员的考生采取专业面试形式。
3、实施办法
除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所设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取消该职位外,其他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职位,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007年9月27日发放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为2007年9月29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
体检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政治表现、思想品质、组织纪律性、工作能力、奖惩情况等。遇有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后,办理有关招聘手续。所有新聘人员均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任资格,自主择业。正式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相关待遇。
七、组织监督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八、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85212617、88106715。
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和相关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右击另存)
1、东台市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简章
2、2007年东台市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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